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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阁县公务员贷款服务,秉承诚信为立足之本

    2024-02-12 10:24:01 46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提取;退休的,可提取;享受生活保障的,可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提取;出境定居的,可提取。

    公务员信用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全国主要城镇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等无编制以外的工作人员;

    2.授信到期时未退休且实际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3.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在贷款人所在地有固定住所、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5.个人资信状况良好;

    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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