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的条件
1)申请贷款时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质押物;
4)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贷款综合账户;
5)电子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6)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及额度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贷款本息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申请抵押贷款的基本程序
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程序并不复杂,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由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2.律师协助借款人办理房屋评估、房屋抵押登记、投保财产保险等手续。
3.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将借款人相关资料交于经办行。
4.经办行进行贷款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出具贷款承诺书。
5.借款申请人应在经办行开立专用账户,并签订《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借款合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抵押合同》,由律师协助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登记。
6.经办行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正本后,将贷款金额划到借款人指定账户。
基本要求
1.贷款人要求22-55周岁之间.
2.贷款金额1万元-30万元.
3.贷款的还款期限为:6-48个月.
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
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