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是对原有进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CCIB)、认证强制性监督制度(长城),入网许可 证制度、销售许可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全部或部分取代。 国家认监委根据赋予的工作职责,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自2002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同类产品再次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3.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4.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6.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7.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 当前的“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分别为: 1.CCC+S 认证标志; 2.CCC+EMC 电磁兼容类认证标志; 3.CCC+S&E 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4.CCC+F 消防认证标志;
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