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和国际交流、交往活动是通过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人员的进出境来实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第八条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出境。”因此,由设关地进出境并办理规定的海关手续是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基本规则,也是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的一项基本义务。
报关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手续的全过程。其中,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是报关行为的承担者,是报关的主体,也就是报关人,也称报关单位。
进出境物品。
指进出境境的行李物、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进出境人员携带、托运等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行李物品,以邮递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邮递物品,其他物品主要包括享有特权和外国机构或都不得人员的公务用品或自用物品以及通过国际速递进出境的部分快件等。
报关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包括向海关申报、交验单据证件,并接受海关的监管和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