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振业街12号恒大绿洲9号楼1单元2层210室。(注:恒大影城旁)

    联系:贾经理

    手机:

    电话:

    Q Q:326323087

    邮箱:326323087@qq.com

    官网:新疆隆德鼎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微信:

    小程序

    新疆劳务派遣资质代理,您的满意是我们的追求

    2024-05-05 10:00:01 317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

    一级资质标准

    1.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1.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三级资质标准

    1.3.1 企业资产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3.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8035638 次     店铺编号10562377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二六八     专属客服:杨敏    

    1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