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途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主营:郑州图书出版,郑州期刊发表,郑州课题办理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郑州途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地址: 陇海路凯旋门B座
  • 联系: 张编辑
  • 手机: 18037181450
  • 一键开店

河南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定需不需要出书同时发核心论文

2019-09-24 06:04:01  132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50

河南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论文论著以及业绩成果条件整理

一、高级会计师

(一)论文论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著或作为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财经类)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1篇。

2.独著或作为作者,在公开发行的财经类专业刊物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2篇。

3.独著或作为作者,公开出版会计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同时发表1篇论文。

(二)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完成(限前10名)或省部级(限前7名)研究课题(财经类)1项,或完成省辖市(厅)级(限前5名)研究课题(财经类)2项,并通过鉴定或结项验收。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制定省辖市及以上(包括行业)执行的财会、财税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或所主持制定的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办法,被有关单位采纳实施后效果显著。

3.在加强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方面,成绩突出,经上级有关部门认可。

4.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所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被县(处)级及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采纳,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县级及以上财政部门认可。

5.参与完成大中型企业的改制、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工作,制定的方案、措施或提出的建议得到有效实施且效果显著。

6.参与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产权界定、股权设置等工作。

7.参与1项或2项省(部)级或3项省辖市(厅)级重点攻关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评估报告,通过该项目下达单位验收合格。

8.近5年来,每年至少主持过1个厅(局)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验、专项审计工作或税务、财会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并被采纳。

9.工作业绩突出,被县级及以上政府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被省级及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评为会计或财务工作先进个人,或被授予省辖市(厅)及以上级别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管专家等学术技术荣誉称号。

二、正高级会计师

(一)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著或作为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财经类)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2篇。

2.独著或作为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财经类)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在其它公开发行的财经类专业刊物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2篇。

3.独著或作为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财经类)上发表学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1篇,并独著或作为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二)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及以上(破格申报人员需符合业绩中三条以上):

1.研究成果奖(财经类)的主要完成人,包括:一等奖限前7名、二等奖限前5名、三等奖限前3名;省、部级研究成果奖(财经类)的主要完成人,包括:一等奖限前5名、二等奖限前3名。

2.主持省辖市及以上批准的重点工程、技改项目、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项目通过论证并实施,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完成2个省辖市及以上重大经济项目融资、投资论证,并全程参加项目建设管理的财务负责人。

4.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起草的财务会计等方面政策性文件被省级主管部门采纳,并印发实施。

5.主持企业上市或大型企业改制重组等方案制定,企业上市或改制重组成功,近3年来企业资产规模、销售收入、利润、上缴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持续优化。

6.主持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经济核算和管理,使本单位资产规模、成本、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居同行业先进水平,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7.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10年以上,承担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或从事过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的多项重大财会咨询、清产核资等专项审计业务,且近5年来每年出具的相关报告在2份以上。

8.制订全省行业系统或较大规模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业绩突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被评为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管专家、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等学术技术荣誉称号。

————————————————————————————————————————

领航出书网会计专业专著/教材诚邀主编、副主编挂名出书,职称评审加分,全国百佳出版社出版

《管理***会计》十三五规划教材,独立书号,诚邀第2、第3主编,国家新闻出版总局备案可查

《财务会计***》十三五规划教材,独立书号,诚邀第2、第3主编,国家新闻出版总局备案可查

《信息化视角***财务会计管理》专著,独立书号,诚邀第1、第3主编,国家新闻出版总局备案可查

《会计***成本控制》专著,独立书号,诚邀第1、第2主编,国家新闻出版总局备案可查

领航出书网图书出版统一咨询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张编辑

『邮箱』:lhchushu@ 1 6 3 . com

『QQ』:2 0 4 5 9 3 2 8 5 8

『咨询电话』:1 8 0 3 7 1 8 1 4 5 0 / 0 3 7 1 - 5 3 6 2 1 4 2 0

『微信』:lhchushuwang

领航出书网科普小知识——成本会计(3)

1.成本对象及其特点

成本对象是为了计算经营业务成本而确定的归集经营费用的各个对象,也是成本的承担者。成本对象可以是一种产品、一项服务、一位顾客、一张订单、一纸合同、一个作业或是一个部门。

成本会计的一个中心目标是计算产品成本,为对外财务报告服务。产品成本的具体含义取决于其所服务的管理目标。产品有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两种。生产性企业生产有形产品,如电视机、计算机、家具、服装和饮料等。劳务性企业提供无形产品,如保险服务、旅游服务、咨询服务等都属向顾客提供的服务;汽车租赁、电话出租和宝龄球等都是由顾客使用组织的产品或设施。

与有形产品相比,无形产品主要有四大方面的特点:无形性、瞬时性、不可分割性和多样性。无形性是指某项服务的购买者在购买之前无法直接感觉到该项服务的存在,因而服务是无形产品。瞬时性是指顾客只能即时享受服务,而不能储存到未来。不可分割性是指服务的提供者与购买者通常有直接的接触,以使交换得以发生。多样性是指服务的提供比产品的生产有着更大的差异性,提供服务的工人会受到所从事工作、工作伙伴、教育程度、工作经验、个人因素等的影响。

可见,无形产品成本计算有其特殊性。

2.成本对象的构成要素

企业的任何经营成果都是依存于一定的时空范围而产生的。确定成本计算对象,不仅要认定计算什么产品(或劳务)的成本,而且要认定是什么地点、什么时期生产出来的产品。因而,确定成本计算对象一定要有“时空概念”。

通常,成本对象由三个要素构成:1.成本计算实体。2.成本计算期。3.成本计算空间。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